凤形股份(002760):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完美真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约5,482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103.74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发生额。2024年拟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向关联人江西清华泰豪三波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波电机”)、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军工”)、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泰豪”)、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电源”)、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飞尔特能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尔特能源”)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4,250万元。
2、向关联人泰豪科技、泰豪电源、三波电机和江西瑞悦智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瑞悦”)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等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300万元。
3、向关联人山东吉美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吉美乐”)、泰豪电力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电力”)、江西泰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环境”)、南昌泰豪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文化创意”)、江西瑞悦租赁及物业和水电等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870万元。
4、接受关联人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动漫学院”)、江西泰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泰豪”)提供的其他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62万元。
为了规范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表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表同)
详见公司于 2023年4月 29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公 司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公 告》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 2023年度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 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和业务开展进行的初步判断,即与 关联方可能签署合同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 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以上 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从而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
主营业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研制、生产及销售;声光机电一体化产品、通信设备、卫星导航设备的研制、生产及销售;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产品研制、生产及销售;其他机电设备的研制、生产及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公司原董事长杨剑为泰豪科技的董事长,泰豪军工为泰豪科技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2、5款的规定,完美真人 APP泰豪军工为关联法人。
主营业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销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公司原董事长杨剑为泰豪科技董事长,三波电机为泰豪科技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2、5款的规定,三波电机为关联法人。
主营业务:军用改装车及军用方舱、集装箱及通信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的研制生产及销售;民用车改装、生产、销售及其它机电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公司原董事长杨剑为泰豪科技董事长,衡阳泰豪为泰豪科技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2、5款的规定,衡阳泰豪为关联法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公司原董事长杨剑为泰豪科技董事长,泰豪电源为泰豪科技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2、5款的规定,泰豪电源为关联法人。
主营业务:特种设备制造、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公司原董事长杨剑为泰豪科技董事长,泰豪环境为泰豪科技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2、5款的规定,泰豪环境为关联法人。
主营业务:电力信息及自动化产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输变电配套设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完美真人 APP电动机及配套设备、环保及节能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服务;高科技项目咨询及高新技术转让与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网络信息系统工程、电气自动化工程、中央空调工程、环保及节能工程的承接和综合技术服务;防盗报警、闭路电视监控工程的设计、安装;输变配电等电力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及维修;电力工程施工、城市管网开发;计算机产品、空调产品、汽车(小轿车除外)的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公司原董事长杨剑为泰豪科技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2、5款的规定,泰豪科技为关联法人。
主营业务:通信电源及配电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安装、维护;通信配套的产品、监控软件管理系统、电气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空调设备、不间断电源、蓄电池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生产和销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件、燃气发电机组、制冷设备、太阳能应用产品及提供售后和租赁服务;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风电设备、太阳能发电设备、柴油发电机和风力、太阳能、柴油三位一体的发电机组。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公司原董事长杨剑为飞尔特能源控股股东飞尔特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2、5款的规定,飞尔特能源为关联法人。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北侧(凤形公司内)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公司原董事长杨剑为泰豪科技董事长,泰豪电力为泰豪科技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2、5款的规定,泰豪电力为关联法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公司原控股股东为泰豪集团,山东吉美乐为泰豪集团控股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2款的规定,为关联法人。
主营业务:高等教育、自考助学教育、职业中专教育、学业证书教育及短期培训教育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公司原控股股东为泰豪集团,动漫学院为泰豪集团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2款的规定,动漫学院为关联法人。
主营业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多媒体与平面设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园区建设;实业投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调查;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创业空间服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公司原控股股东为泰豪集团,泰豪文化创意为泰豪集团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2款的规定,泰豪文化创意为关联法人。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1888号 法定代表人:张思伟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公司原控股股东为泰豪集团,江西泰豪为泰豪集团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2款的规定,江西泰豪为关联法人。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1888号孵化中心A座三楼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广告设计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黄代放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江西瑞悦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及总经理黄小放为黄代放弟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2、5款的规定,江西瑞悦为关联法人。
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准则,与其他业务往来公司同等对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交货、付款均按签订的采购、销售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在本次董事会之前尚未签订协议,待发生交易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变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位。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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